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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平县检察院对一附条件不起诉案件举行宣告仪式

http://www.hebei.com.cn 2017-07-21 16:40 长城网

  “我知道自己错了,我一定改,保证不会再犯了,感谢检察官给我这个改过的机会,我一定不会让你们失望”,随后向承办检察官深深鞠躬。这是被附条件不起诉人李某在检察官宣读完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后表态的情景。

  李某,17岁,在网吧盗窃他人手机3部,价值5000多元。安平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构成盗窃罪。但因其尚未成年,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本院征询了各方意见,并在当事双方要求下主持了和解,签订了赔偿协议和谅解书。综合整个案情,该院做出了对李某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并举行不公开宣告仪式。

  在宣告仪式上,承办检察官向李某宣读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全体人员起立,气氛严肃,让被附条件不起诉人认识到自己虽然没有被法院判处刑罚,但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使其感受到法律的庄严,心存敬畏。然后检察官发表了训诫词和检察官寄语,对其犯罪的性质,造成的危害,以及给父母和家人带来的伤害进行了剖析,并对其提出了要求和希望。希望李某能够遵守考验期内的各项规定,感恩父母,努力学习知识和技能,用勤劳的双手去创造自己美好的人生。

  宣告仪式结束后,李某签署了承诺书,其父母签署了保证书,表示对孩子严加管教,尽好家庭在教育方面的责任,配合检察机关做好监督帮教工作。最后,检察官送给李某一个精美的日记本,并写上检察官寄语:实现自我价值,不负美丽青春。希望他用这个本子记录下自己思想的转变,记录下生活的美好,记录下自己每天的进步。(撰稿 苏粟 安超)

关键词:安平县,检察院,宣告仪式

稿源: 衡水长安网
责任编辑:王永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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