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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平法院成功调处一起涉38户农民群体诉讼纠纷

http://www.hebei.com.cn 2017-09-25 20:23 长城网

  近日,涉38户农民起诉某合作社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经安平法院大何庄法庭耐心多次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38农户获赔20多万元承包费。

  2015年麦收时节,某合作社在安平崔岭村中和128户农户签订土地承包转包合同,合同明确规定,土地承包费按上打薪,一年一清方式结算。合同签订后,合作社开始经营承包地,种植了苗木经济作物。合作社一直到2016年底都分文未支付农户承包费。农户纷纷多次找到合作社索要承包费未果。后38户农户起诉至安平法院,安平法院大何庄法庭受理了此案。

  立案后,因被告某合作社的实际控制人因涉及刑事案件尚在侦查阶段,无法与其实际控制人沟通,而原告方情绪较为激动,要求马上解决,收回承包地,以免耽搁下一季粮食的播种,否则就要往上告,于是办案法官联系到合作社法人付某,他们称因生意亏损,资金周转不开,没有能力支付承包费。原告方亦坚持要求被告支付2年的承包费30万,并收回土地承包权。如果说案件简单出判决,不仅难于执行,原告的权益也得不到相应的保障;为达到案结事了,化解纠纷,而且也消除信访隐患的目的,承办法官没有气馁,又调整工作思路,与乡政府、村委会给承包户做工作的同时找到合作社实际控制人的妻子陈某,一同做付某的工作,摆事实,讲道理,不厌其烦的多次去被告方家中做调解工作进行沟通协调,阐明利害关系,从法理、情理上让当事人进行换位思考。经过多方的不懈努力,终于使原、被告双方都做出让步,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协议:自愿解除双方签订的《土地转包协议》,被告方将承包地返还给原告;并分期支付原告38户每户一年半的土地承包租金即21.2万元给原告。其余观望没有起诉的92户农户也适用此协议解决了纠纷,至此,该案圆满解决。事后法院也向何庄乡政府及东崔令村委会提出了建议,引进有实力的种植合作社,重新把承包地发包,流转,走合作社经营化道路,促进农民增收。

  这仅仅是安平县法院大何庄法庭每年平均220件案件中,化解调处纠纷中普通的一件,大何庄现有干警7人,连续五年案件调解撤诉率都在95%以上,受到了衡水中级法院的肯定和表彰,记集体三等功;有效的化解了当地的纠纷,把矛盾化解在了基层,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谐,受到了当地老百姓的交口称赞。

关键词:安平法院,农民群体,诉讼纠纷

稿源: 衡水长安网
责任编辑:王永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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