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安平法院成立了维护农民工权益领导小组,抽出专人组成合议庭,专人负责侵害农民工权益案件处理;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农民工当事人依法减免缓交诉讼费用;对涉及农民工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有能力执行却拒不履行,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侵害农民工权益的行为依法给予制裁;并加强与工会、劳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联系沟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维护农民工权益长效机制。 (胡佳、刘恩)
关键词:农民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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