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三实”——党员干部的作风明镜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3月9日下午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参加审议。会议指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既是告诫全党加强作风建设永无止境,同时也对党员干部提出了更高、更严、更具体的要求,明确了当好干部的明确方向,更是党员干部作风的一面“明镜”。 党员干部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毛泽东同志有句名言,“要求共产党人要“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脱离了第几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这就是我们党性修养的标准。而党性修养最根本的就是坚定理想信念,既然选择了党,就要始终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性和思想上的纯洁性,对群众就能满怀真情,践行宗旨。 党员干部要坚持用权为民,坚持务实创新。坚持用权为民,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坚持秉公用权、为民用权、按程序用权;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证明,只有敢于开拓创新,才能真正做到求真务实。坚持求真务实和开拓创新相统一,使思想和行动更加符合客观实际,我们才能永远站在时代前列,不断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推向前进。 党员干部要坚持严以律己,坚持清正廉洁。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严以律己、宽以待人、慎独慎行,始终坚持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政治坚定、思想进步、为人正直、恪尽职守。自觉做到政治上把握方向,感情上把握原则,行动上把握分寸,生活上把握小节,始终坚持清正廉洁,一身正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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