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升至60万
人民网石家庄4月21日电(杨文娟)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服务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进一步放宽住房公积金政策,不仅提高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高额度,而且允许共同生活的未婚子女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时,可以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 为适应近年来房价的上调,此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上调到60万元,基本能够满足缴费职工买房的贷款需求。 针对公积金提取问题,《通知》中指出,允许共同生活的未婚子女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也就是说,如果本人没有缴纳住房公积金,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子女也可以提取父母公积金账户余额。 同时,由去年的无房户可以提取房租,这次放宽到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以支付上一年度一套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每年提取一次。具体提取额度由各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按照当地物业费水平综合确定。 另外,对于某些特困群体也有政策上的照顾。《通知》明确提出,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城镇低保对象、特困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且建筑面积等于或小于90平方米的,可每年申请一次一定比例的贷款利息贴息。贴息比例由各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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