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河北省公考笔试成绩公布
5日,河北省2015年度招录公务员省市县乡四级联考笔试成绩已公布,考生可到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进入面试人选和证件审核地点。 面试时间考生一定要牢记 需要考生注意的是,在所报考职位面试首日的前3天,要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 本次公考面试时间总体安排如下:第一批:5月16日—18日,报考省直部门(除省地税局系统、省司法厅所属监狱戒毒所外)和定州、辛集市及其乡镇的考生。第二批:5月23日—25日,报考各设区市及以下各级机关的考生。第三批:5月30日—6月1日,报考省司法厅所属监狱、戒毒所的考生;各设区市及以下各级机关剩余考生。第四批:6月6日—8日,报考省地税局系统的考生;省司法厅所属监狱戒毒所剩余考生。第五批:6月13日—15日,省地税局系统剩余考生。 其中,报考省直各部门(含垂直系统)及定州、辛集市及以下机关的考生在石家庄市面试,报考各设区市及以下机关考生在各设区市面试。 与报名填报情况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此外,市人社局还发布了《2015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石家庄市证件审核的说明》,其中提到2015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证件审核定于5月7日至9日进行。具体审核时间为:5月7日-5月9日,8:30-12:00,13:30-17:30。审核地点:河北省人防大厦(平安南大街85号,平安南大街与槐中路交叉口东北角)。 “在证件审核中,发现与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相关负责人说,考生须出具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无问题,原件返还考生,留存复印件1份,出具的证明信留存原件。 以户籍地报名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 除了以上要求外,户籍(生源地)也是有要求:以户籍地报名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户口以2015年3月1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以生源地报名的考生需提供派出所开具的因升学而户籍迁出的证明信。 而招录职位中定向招录“村党组织书记”,需由县级组织部门提供相应任职证明。同时出具任职期间本人或所在村党组织受到过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荣誉证书或相关表彰文件。大学生村官报考该职位的,需出具服务地组织部门开具的关于“任满一个聘期,考核称职以上,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以上职务”的证明信。 在招录职位中定向招录的“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信:(1)“大学生村官”:由服务地县组织部门出具证明并盖章。(2)“三支一扶计划”人员:由服务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并盖章。(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由服务地共青团委出具证明并盖章。(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由服务地教育局出具证明并盖章。证明中需注明服务起止时间及历年考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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