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下调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通知,日前,省物价局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下调了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城市非居民用气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降低0.70元。其中,化肥用气继续维持现行优惠政策,价格水平不变。 同时,我省将非居民用气由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降低后的最高门站价格水平作为基准门站价格,供需双方可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方案实施时门站价格暂不上浮,自2016年11月20日起允许上浮。非居民用气应加快进入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由供需双方在价格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公开交易形成具体价格,力争用2-3年时间全面实现非居民用气的公开透明交易。 省物价局表示,各地要尽快疏导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压缩气母站价格和车用气价格,释放降价红利。没有出台居民阶梯气价制度的要抓紧时间,确保年内出台。2013年7月天然气价格改革方案实施后新增通气城市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按不高于当地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执行;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要按照与改革方向相衔接的原则统筹妥善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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