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县创建“中华诗词之乡”工作方案
为了弘扬优秀诗词文化,进一步擦亮“天下网都、红色安平、孙犁故里、孝德之乡”四张文化名片,扩大安平文化知名度,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城乡开展创建中华诗词之乡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利用一年的时间(2015年9月——2016年9月)创建“中华诗词之乡”。 二、创建步骤 (一)组织准备阶段(2015年9月——2015年12月) 1、成立创建中华诗词之乡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县诗词之乡创建工作。由县委书记贾超绪担任组长,县长张福杰担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常委、宣传部长郭晓静、副县长何红卫、县政协副主席王海涛、县人大党组成员王焕普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宣传部。 2、制定全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3、以县委、政府名义向衡水市诗词协会行文,提交创建中华诗词之乡申请报告,在市诗词学会指导下,报河北省诗词学会,省诗词学会通过后,由省诗词学会报中华诗词学会审批。 (二)全面创建阶段(2016年1月—2016年6月) 1、召开动员会议。召开全县动员大会,全面发动相关单位投入创建工作,对各级单位逐项逐条分解任务,各单位要及时上报工作进度,创建办定期出简报全县通报创建情况,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联) 2、成立各级领导小组。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企业,各中小学、各社区都要成立创建中华诗词之乡领导小组,并将本单位领导小组人员名单、联系方式上报创建办。(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工委、各部门) 3、大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县电视台、电台、安平政府网站、安平新闻网、安平文明网、安平文学等媒体都要开辟诗词之乡创建专栏和诗词作品专栏,及时报道活动进展和集中刊发县内外诗词作品,同时积极向外推介本县诗词作品。(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电视台、县文联、县政务中心) 4、开展争创乡镇级“中华诗词之乡”活动。在全县八个乡镇开展争创乡镇级“中华诗词之乡”活动,创建办从中选拔三个优秀乡镇,统一向市诗词学会提请创建乡镇级“中华诗词之乡”申请报告,在市诗词学会指导下,报河北省诗词学会,省诗词学会通过后,由省诗词学会报中华诗词学会审批。(责任单位:相关乡镇) 5、开展争创“中华诗教先进单位”活动。在全县学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展“中华诗教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创建办从中选拔三分之一以上优秀单位,统一向市诗词学会提请创建“中华诗教先进单位”申请报告,在市诗词学会指导下,报河北省诗词学会,省诗词学会通过后,由省诗词学会报中华诗词学会审批。(责任单位:教育局、县直工委、工信局、县直相关部门) 6、开展“六进”、“八有”活动。“六进”为:诗词活动进机关,进乡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景点。“八有”为:参与创建单位要有组织领导,有专业诗词分会,有诗教计划,有活动场所,有活动经费,有活动记录,有会员作品集,有固定的诗词画廊、板报、电子展示屏等标志性宣传设施。(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 7、办好各级诗社组织。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中小学校要积极成立诗词分会,提请县诗词学会派出指导人员,2016年3月底将成立情况上报创建办。诗词分会成立后要积极发展会员,2016年6月底前,全县要达到2000人以上,力争9月达到3000人以上。同时,要创建网上交流平台,建立相应的微信群、QQ群、公众号、微博、博客等。(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8、广泛开展诗词创作活动。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重点活动、重大节日,广泛联系县内外知名人士和文化社团,组织开展系列诗词朗诵、诗词笔会、诗词比赛和采风活动,集中创作一批歌颂富美安平建设的诗词作品。(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联、县诗词学会) 9、广泛开展诗词培训活动。组织专人编写诗词培训教材,在学校、乡村、企事业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诗词培训活动,并形成常态。适时邀请中华诗词学会专家到安平举办诗词公益讲座。(责任单位:县文联、县教育局、县诗词学会) 10、编辑出版诗刊、诗集。定期汇总、筛选县诗词学会会员作品及各分会会员作品,定期编辑出版诗词季刊。同时面向全国征集安平籍作者公开发表的诗词作品,9月份编辑出版《富美安平、网都诗韵》(暂定名)大型诗集,同时鼓励有条件的会员,编辑出版个人诗集。(责任单位:县文联、县诗词学会) 11、建设一批诗乡诗教诗艺标志性场所。在汉王公园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诗词题刻园;在平安公园长亭两侧、汉王公园步行路两侧建诗词沙龙;在团结河两岸建立诗词长廊。在城内广场适当位置,悬贴能美化广场环境的古典诗词。(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联、县住建局) 12、积极培树典型。表彰一批在创建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联。) (三)迎接验收阶段(2016年7月——9月)各单位按要求做好文献、作品资料等项软件和硬件准备工作: 一是县创建办起草好请求中华诗词学会验收的请示报告及汇报材料; 二是县诗词学会负责编纂一部安平历代诗人诗词集精选本; 三是县电视台拍摄制作全面反映我县诗教活动的专辑光盘; 四是县文联编印一本反映诗教活动的图文画册; 五是迎检现场准备(分机关、学校、乡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景点等6个层次)。各有关单位准备诗刊、诗集等相关资料;布置好展室、诗栏、诗牌、诗墙、诗廊等活动阵地;准备好文艺节目、诗歌朗诵、即兴吟诗作对等现场表演。 三、保障措施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崇文重教意识,明确分管领导负责,抽调得力人员组建专门创建班子,制定创建方案,实行倒逼机制,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创建工作将纳入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对于成功创建“中华诗词之乡”的乡镇和“中华诗教先进单位”的部门,县委县政府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县委宣传部负责全县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县文联负责全县创建工作的具体指导和整体推进工作,县诗词学会负责各项诗词创作和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负责本辖区、本部门、本系统创建活动的开展,县直工委负责诗词活动进机关工作,各乡镇负责诗词活动进乡村工作,县教育局负责诗词活动进学校工作,县开发区、县工信局负责诗词活动进企业工作,县社区办负责诗词活动进社区工作,县文广新局负责诗词活动进景点工作。 3、加大投入,落实经费。县财政拿出专项经费,对全县创建活动给予保障。各乡镇、各单位也要保证经费投入,及时拨付创建专项资金,保障创建工作顺利实施。各创建单位要加快软硬件建设,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切实支持创建工作。 4、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各单位要根据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订详细的活动方案,在活动推进过程中要做好各项资料的归类存档工作。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组织检查和督查,确保我县各项创建工作在9月底前全部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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