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两家医院荣获“健康促进医院优秀单位”称号
日前,河北省卫生计生委组织对衡水市4家执行健康促进医院试点项目的医疗机构进行了终期评估。
评估组根据《健康促进医院评价标准(2016版)》,在各医院自查自评的基础上,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目标人群测评等形式,对各试点医院创建过程和成效进行了综合评估和量化打分。在综合考虑各试点医院日常监控教育工作和开展情况及省级终期督导评估结果的基础上,根据终期评估结果,授予衡水市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市中医医院两家医疗机构“健康促进医院优秀单位”称号,授予冀州区医院、枣强县医院两家医疗机构“健康促进医院达标单位”称号。(庞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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