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开展供水供气供暖电信价格大检查
变相多收水费、自定标准收取天然气费、推迟供暖或提前结束供暖而收取全额供暖费……记者从衡水市物价局获悉,自即日起至6月30日,衡水市将对全市城市供水、供气、供暖、电信领域价格进行重点检查。
此次检查旨在切实加强对城市供水、供气、供暖、电信领域的价格监管,规范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检查对象为全市供水、供气、供暖企业、电信企业,检查内容为城市供水企业供水、城市供气企业供气、供暖企业以及电信企业价格及收费行为。检查的时限为2016年以来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情况,重大问题可追溯。
供水企业:
不执行分类水价、变相多收水费等行为 检查中,将重点检查全市供水企业高于政府定价销售自来水,不执行分类水价,混淆用水对象性质,变相多收水费的行为;擅自制定项目和标准并收费,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的行为;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和扩大收费范围以及在供水安装或改造工程中的乱收费行为;继续或变相收取国家或地方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的行为;在代收规定的费用之外,搭车加收其他费用的行为;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供气企业:
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的行为 对于全市供气企业,将重点检查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销售天然气的行为;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取费用的行为;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的行为;燃气管道安装工程中的乱收费行为;继续或变相收取国家或地方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的行为;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供暖企业:
针对市民反映较强的供暖收费问题,在此次检查中,将重点检查不按规定标准收取供暖费的行为;推迟供暖或提前结束供暖而收取全额供暖费的行为;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以及扩大范围收取供暖费的行为;对报停供热房屋不按规定标准收取供暖费或不执行优惠政策的行为;强制提前收取供暖费的行为或强制收取供暖增容费的行为;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电信企业:
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的行为 未明码标价,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在本次检查中将成为物价部门针对电信企业检查的重点。
此外,还将重点检查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企业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的;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的;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附加条件的。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市民可拨打12358举报
目前,衡水市物价部门已经对本次重点检查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向我市供水、供气、供暖、电信八家企业印发并宣读了《衡水市物价局关于供水、供气、供暖、电信领域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对违反价格政策法律责任进行了提醒告诫,并要求相关企业自觉遵守有关价格法律法规,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完善收费制度,取得消费者认可。
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如发现上述领域价格违规行为,可向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举报投诉。(记者杜俊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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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衡水市,价格大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