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去年因商品质量问题引发的投诉占总数的65.54%
新闻发布会现场。长城网张欣摄
长城网3月14日讯(记者 张欣 刘春亮 实习记者 胥文燕)3月14日,记者从河北省3·15消费维权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5年河北省因商品质量问题引发的投诉为7116件,占投诉总数的65.54%。 其中,消费者投诉商品质量比较集中的问题是:商品有瑕疵,不能正常使用;产品质量不过关,屡修屡坏;因使用问题商品,造成财产损失;个别商家对消费者反映质量问题推脱责任。 此外,家用电子电器类、服装鞋帽类、日用商品类投诉仍是投诉热点,三类投诉分别为3132件、1813件、1105件,占投诉总数的28.85%、16.70%、10.18%,位列投诉前三甲,合计占投诉总数的47.73%,较去年下降13.98%。 其中,家电类投诉中,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的投诉分别为2296件、389件,共计2685件,占家电投诉总数的85.73%。投诉的焦点集中在促销不讲诚信、广告承诺难以兑现、有意回避“三包”责任、售后服务缺乏规范和家电预收货款不能按时供货等问题;售后服务不及时,维修时间长。商家把大部分精力投入到了销售方面,而忽略了售后服务;维修费用高、服务态度差,一些名牌产品存在店大欺客现象;维修时变法收取费用,消费者意见大。 服装鞋帽类投诉的主要问题为国家没有明确的“三包”规定,厂家和商家从自身的利益出发,承诺的“三包”期限短;一些小商店、小门脸和个体经营者短期经营理念突出,商家采取虚假的清仓价、换季价、拆迁价、甩卖价、最低价等欺骗性价格误导消费者;一些消费者在购买服装和鞋类商品时不主动索要收费凭证,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无法进行有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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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投诉,消费者,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