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取消和调整25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对于取消的职业资格,任何单位不得开展或变相开展相关培训、考核和发证活动 省政府近日出台的《关于取消调整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提出,取消和调整25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记者在“河北省决定取消调整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中看到,加油站加油操作工上岗证、药品检验上岗培训合格证、典当人员资格认证、绿化工、果树工等12项职业资格类型,因无法律法规、国务院条例或国家部委文件作为依据被取消。 水土保持监理工程师、土地估价师、宠物医师等9项职业资格类型,因不具备法律法规或国务院条例依据,被调整为水平评价类。保险经纪从业人员执业证书、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等4项职业资格被调整,证书不得执行年检审核。 此次职业资格取消和调整共涉及省安监局、省质监局、省食药监局、省典当协会、省农业厅等10个部门。 《决定》提出,对于取消的职业资格,任何单位不得开展或变相开展相关培训、考核和发证活动。对于调整为水平评价类的职业资格,不得实行执业准入控制,不得将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与从事相关职业强制挂钩,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不再实行注册管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规定参加继续教育,不再将职业资格管理与特定继续教育和培训硬性挂钩。对于职业资格实施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要彻底纠正,严格按规定落实。(记者郭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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