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大气办通报2016上半年市区空气质量情况
日前,衡水市大气办通报1至6月份市区空气质量情况。今年1至6月份,衡水市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8.08,较去年同期的8.93下降了9.5%。全市达标天数平均为62天,占34.1%,同比增加15天。重度以上污染天数平均为18天,同比减少4天。
在空气质量监测因子中,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8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了7.6%;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1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了23.2%;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3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了9.8%。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4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了4.9%;一氧化碳(CO)平均浓度为1.4毫克/立方米,同比持平。臭氧日最大八小时平均浓度为11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了1.8%。
1至6月份,衡水市各县(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情况(按照空气污染由轻到重的顺序排序):第1名桃城区7.93、第2名工业新区8.23、第3名阜城县8.36、第4名景县8.44、第5名武邑县8.54、第6名冀州区8.59、第7名故城县8.97、第8名枣强县8.98、第9名武强县9.10、第10名安平县9.20、第11名深州市9.36、第12名饶阳县9.49。(记者李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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