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4000余名河长上岗巡河调研 实现河湖全覆盖
今年以来,衡水市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目前共设立各级河长4000余名,建起了河湖全覆盖的河长组织体系。
三级工作方案全部出台。今年5月15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了《衡水市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到6月底,衡水市所有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全部出台了工作方案,圆满完成任务。
河长制体系全面建立。我市编制完成了全市分级河湖名录,明确了10位市级河长、191位县级河长、745位乡镇级河长、3347位村级河长、1423位村级保洁员(巡护员)。市、县、乡三级河长名单通过媒体全部向社会公告。截至11月30日,全市已竖立河长信息公示牌2200余块,年底前河长信息公示牌竖立工作将全部完成。各级河长陆续上岗,开展巡河、调研工作。
配套制度逐步完善。今年以来,我市制订出台了《关于建立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2017年度河长制工作督查方案》《衡水市河长制市级会议制度(试行)》《衡水市河长制工作信息共享制度(试行)》《衡水市河长制工作考核奖惩办法(试行)》《衡水市2017年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考核验收实施方案》六项中央要求的制度。同时,我市还出台了《衡水市河长名单公告制度(试行)》和《衡水市河长制工作河湖巡查制度》,各县(市、区)结合自身实际也出台了以上八项制度和其他制度,为河长制工作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记者赵松 通讯员袁永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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