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迟迟不赔付 安平法院强制执行终获偿
近日,申请执行人赵某将一面印有“公正廉洁、刚正不阿、公平公正、克己奉公”字样的锦旗送到安平法院,感谢法官张福林穷尽措施、不遗余力为其讨回赔偿款,真真正正为老百姓谋福祉、做实事。 2016年,赵某在安平县某丝网制品有限公司上班时不小心弄伤了右手,切掉了三根手指。赵某将该公司起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该公司于2018年6月24日之前一次性赔偿赵某各项损失共计14.5万元。调解书生效后,该公司并未如期履行,赵某向安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首先查询了该公司名下的财产,依法对其银行账户进行了查封,但余额不足以付清该案赔偿款。后多次与公司法定代表人马某沟通,其皆以公司经营不善、无能力负担为由推脱履行。由于马某拒绝配合法院工作,安平法院查封了马某名下的帕萨特汽车一辆,并发出“限高令”,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考虑到限高措施将严重影响公司的发展,马某无奈之下主动与申请人赵某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分别在8月10日及10月10日前分两期履清义务。第一期还款日到期后马某并未主动履行,执行法官耐心做其思想工作,讲解执行政策,才按协议给付。到最后一期还款时,马某仍未履行。鉴于马某一再失信、拖延执行,安平法院将其拘传到法院,郑重讲明了拒不履行、抗拒执行的严重后果,告诉其如若一意孤行,将采取司法拘留措施。面对执行法官的警示教育,马某终于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给付了赔偿款,该案至此得以执行完毕。(记者隋魏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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