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政府所有收支活动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日前,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通知》。通知要求,要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按政策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组成的全口径政府预算,将政府所有收支活动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根据通知,从2015年起,全省各市、县(市、区)要按照财政部《地方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方案》、《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方案》相关考核指标要求,全面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确保一般公共收入预算数占决算数比重达到95%以上,一般公共支出预算数占决算数比重达到80%以上。 通知明确,要强化重点领域资金的统筹。优化整合节能环保资金,按照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将现有节能环保领域资金按照节能减排、环境监测监察、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修复治理和生态恢复保护等6类进行统筹整合。优化整合涉农资金,进一步深入推进各个层面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逐步将涉农资金整合为农业综合发展、农业生产发展、水利发展、林业改革发展、农村社会发展和扶贫开发等6类,突出创新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机制。 通知要求,要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建立一般性转移支付稳定增长机制,逐步将省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提高到60%以上。对省级专项转移支付中相对固定安排、补助范围和对象有明确规定,以及只明确总体使用方向、可按因素法分配的,原则上改列一般性转移支付。按照省政府确定的“五取消、四整合、三控制”原则,与中央清理整合做法相衔接,突出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对省级专项转移支付进行清理整合,将项目数量压减1/2以上。 通知要求,要统筹使用结转结余资金。对一般公共预算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财政统筹使用。除有明确规定或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外,上一年结转资金到下一年9月底仍未支出的,收回财政统筹安排。各级财政除国库集中支付结余外,一律不得按权责发生制列支,已按权责发生制核算的存量资金,要结合当前财政经济形势在两年内使用完毕。(记者刘清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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