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县“三个坚持”着力规范和加强党组建设
坚持领导带头,真正学深悟透。中央新《条例》出台后,安平县委理论中心组先学一步,先后5次组织集中学习研讨,县委书记、组织部长分别结合自身体会,针对党组设立、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决策、责任追究等项内容,逐段逐句进行解读和培训,做到入脑入心。县委组织部将《条例》纳入对党员领导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与县委党校联合举办3期学习新《条例》专题培训班,对各部门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进行轮训,进一步增强了他们运用《条例》做好党组工作的能力。 坚持细致摸排,建立完善制度。为全面掌握各部门党组设置、成员配备、工作规则等真实情况,县委组织部抽调4名精干人员,严格对照《条例》各项规定,利用一周时间进行拉网式摸排,形成了详实的调研报告并上报县委常委会研究讨论。在此基础上,县委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部门党组建设的意见》,规范了党组的设置范围,明确了党组的主要职责和组成原则,建立完善了党组抓党建责任制度、党组书记述职制度、党组成员带头参加党组织活动制度等6项主要制度,将党组及其成员执行《条例》、推动工作开展情况列入本部门年度综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切实增强了决策者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 坚持问题导向,大刀阔斧整改。对照《条例》要求,查找出部门党组建设中存在的党政分设、应设未设、班子不健全等问题,县委3次召开常委会进行集体研究,确定解决方案。解决了人社、教育、交通、发改、财政等5个县直部门党政分设的问题;新设立党组8个,其中政府办、电视台、安监局、工信局等7个部门原来未设党组,供销社由于现有党员人数已达不到设立党委的要求,重新研究撤销党委,设立党组;新设立分党组1个,即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分党组,由中心主任任分党组书记,在政府办党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30个窗口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实行双重管理模式;分两次调整充实29个部门党组成员44名。截至目前,全县32个应设立党组的部门全部设立了党组,配齐了党组书记和成员。(尹业光、刘恩) |
关键词:安平,三个坚持,党组建设 |